成都差旅费住宿标准
根据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现公布成都差旅费住宿标准如下:
人员类别 | 住宿费标准(元/晚) |
---|---|
一般公务员 | 240 |
科级干部 | 300 |
厅级干部 | 360 |
副市长 | 420 |
市长 | 480 |
备注:
- 一般公务员住宿费标准适用于一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等人员。
- 科级干部住宿费标准适用于科级干部、副科级干部和股级干部等人员。
- 厅级干部住宿费标准适用于厅级干部、副厅级干部和处级干部等人员。
- 副市长住宿费标准适用于副市长及其享受同等待遇的人员。
- 市长住宿费标准适用于市长及其享受同等待遇的人员。
- 住宿费标准已包含住宿费、伙食补贴、交通补贴等费用。
- 差旅人员在住宿时,应选择符合标准的酒店或宾馆,并保留住宿发票或收据作为报销凭证。
-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件:
-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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