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务出差住宿标准
为切实加强四川省公务出差管理,规范公务出差住宿行为,根据《四川省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务出差人员在省内和省际出差期间的住宿费用报销管理。
住宿费用标准
省内出差
职务 | 住宿标准 |
---|---|
省部级领导 | 不高于600元/晚 |
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负责对公务出差住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标准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则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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